嵊泗:全程监督 严防国企公款存放滋生"潜规则"
时间:2024-12-25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嵊泗县国有企业盛丰海洋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举行5200万元公款存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3家银行参与招投标,最终1家银行中标,这也是嵊泗县首次推行国有企业资金“竞争性存放”。竞争性存放后,公款收益比以往上浮20%左右。
公款存放是行政权力较集中、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高危领域。自嵊泗县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一直跟进监督,督促细化公款竞争性存放规定,刚性推动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管理,严防“潜规则”滋生。
国有企业担任政府投资建设任务重,手握资金量较大,一度成为银行眼中的香饽饽。“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很容易造成利益输送,成为腐败高发地。”嵊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斩断公款存放利益输送链,嵊泗县纪委监委督促县财政局制定出台相关试行办法,明确国企闲余资金大于500万元或闲余时间超过3个月的,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或者公开竞争性存放,首次从制度层面对全县国有企业的资金存放管理进行了规范。
“在办法出台后,我们督促相关符合公款竞争性存放的企业开展竞争性存放管理,并将其纳入在该企业‘三重一大’讨论事项,如盛丰海洋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会上集体研究制定招投标方案,并且强调在招投标过程中实施利益回避规则,国企领导干部及财务负责人等重要职务管理人员,有利益关系的,必须事先申明、报告并主动回避招投标工作。”嵊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说。
在嵊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盛丰海洋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5200万资金竞争性存放通过嵊泗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公开招投标,该纪检监察组从拟定招标方案到签订协议期间每一个环节都严格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保障流程公开公正。“在招标结束后,我们还要求该企业和中标银行在签订合作协议的同时,让中标银行签订廉政承诺书,为资金安全加上一道‘保险栓’。”嵊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说。
“国有企业推行公款竞争性存放制度,也是‘清廉国企’建设的重要一步,公款存放只有置于阳光下,才能挤压权力寻租空间,实现公款高效规范管理使用。”嵊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嵊泗县纪委监委将从制度层面和监督层面双管齐下,把监督落到实处,督促国有企业在公款存放具体实施中不走样,持续擦亮清廉国企建设廉洁底色。
(嵊泗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411/t20241125_230575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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