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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管”促“都管”

时间:2024-12-1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政法网

  当数字化时代的洪流席卷各行各业,检察机关也担负起数字化改革的重任。

  自2022年起,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珠山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开始探索行政检察数据共享新模式,通过推动数据共享、创新协同衔接机制提升检察监督质效。2022年10月28日,“与民同行”行政检察工作室正式揭牌,这也是全省首家行政检察工作室。

  

  到酒店回访

  探索数字行政检察

  “一直以来,行政检察在检察机关四大检察职能中是较为薄弱的一环,加强行政检察职能对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构建法治社会具有重大意义。”7月9日,在珠山检察院,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锋介绍,如何利用数字化的思维和模式,创新数字行政检察,提升检察监督质效,成了近年来珠山检察院探索的方向。

  在此背景下,2022年10月28日,“与民同行”行政检察工作室正式揭牌运行,该工作室被纳入“一把手”工程,由检察长担任组长,抽调骨干成员组成精英团队。而为利用数字化赋能行政检察工作,一款“与民同行”行政检察小程序也应运而生。

  “与民同行”行政检察小程序集普法宣传、法规查询、问题咨询以及求助举报等功能为一体,旨在以“我管”促“都管”,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虽然数字赋能检察工作在珠山检察院逐步推行,但数字行政检察的概念在当时全省都没有先例,实属摸着石头过河。直到一起案件的办理,才为数字检察的未来奠定了方向,该案例也被最高检评为优秀行政检察类案。

  2022年10月,珠山检察院利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应用业务系统调取2019年以来该院办理的危险驾驶(醉酒驾驶)犯罪案件信息,对刑事判决书进行梳理和比对,发现该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醉酒驾驶类型的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共123件123人,法院经审理全部判决支持。但当办案人员查询刑事判决书时发现,公安交警部门仅对其中20人作出了行政处罚,而其余103人是否作出行政处罚情况不详。在向公安交警部门发出调取证据通知书后,经查询,尚有部分醉驾行为人未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对此,珠山检察院向公安交警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查明上述人员中是否存在醉驾行为人未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况,同时建议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集中排查。2022年年底,公安交警部门回复,排查到上述案件中有15人未进行行政处罚,已责成相关大队依法依规整改落实。此外,根据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针对发现的类似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案结后,办案人员对办案过程进行梳理和总结时深刻意识到,若能利用数字检察促成与各行政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将会对行政检察工作具有重大促进意义。

  行政数据共享

  2023年5月,由景德镇市珠山区委政法委牵头,邀请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等26家单位参与数据共享工作,通过机制引领,凝聚共识、明确责任、搭建框架、畅通渠道。同时,制定下发《关于推进珠山区“与民同行”行政检察数字项目的实施方案》《珠山区“与民同行”行政检察数据共享协作实施办法》等文件。

  随后,珠山检察院搭建“数据汇集、有序分类、个案研判、类案监督”的行政检察数据管理平台,并推动区委将行政执法、司法数据共享以及检察建议调查核实、回复、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区综合考核指标,由检察机关对行政、司法机关数据共享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2023年4月底,景德镇城区部分酒店价格暴涨等新闻冲上热搜,多家媒体报道“五一”期间景德镇城区部分酒店价格是平时的6至10倍。珠山检察院认为,此项上涨行为严重损害了景德镇市作为文明城市和旅游城市的形象,既有损营商环境,又不利于城市的信誉和长远发展。

  通过数据平台,珠山检察院调取“12345”以及“12315”投诉举报热线,发现“12345”共受理“五一”期间酒店价格上涨投诉33件,其中大部分酒店位于珠山辖区。而“12315”受理关于酒店、民宿的投诉共20件。

  虽然经媒体报道后,当地相关部门及时行动,处理了一批违规涨价行为。但珠山检察院办案人员意识到,若不对此行为进行常态化干预,不仅会影响到景德镇市的品牌形象,还会破坏当地的旅游环境。

  此后,珠山检察院通过“数据支撑+市场调研”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执法监督和处罚;多部门齐抓共管,并引导企业签署承诺书;适时在热点区域进行价格干预等。

  截至目前,26家行政执法司法及行政管理单位共提供相关数据近2万条。而上述案例也获评省检察院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办好实事解民忧

  珠山检察院在通过行政检察数据管理平台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之外,还利用“与民同行”行政检察小程序接受来自群众的求助。

  2020年,沈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其妻子戴某申请工伤认定,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戴某随即向法院起诉,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不予认定决定书程序违法,但不予支持其他诉求。2022年12月,戴某通过“与民同行”行政检察小程序向珠山检察院申请监督。珠山检察院依法受理后,调阅一审案卷材料,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全面审查。

  珠山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存在程序违法但处理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法院作出的判决并无不当。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检察机关综合施策,对戴某开展释法说理,并针对戴某家庭经济困难情形,市、区两级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

  此外,珠山检察院向市人社局制发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检察建议,并于2023年9月向区人社局制发督促辖区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社保的类案监督检察建议。区人社局向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886份,有力地助推企业合规运营。

  自“与民同行”行政检察工作室运行以来,珠山检察院以数字检察改革项目为抓手,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先后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优秀案例4件,省检察院典型案事例10余件,搭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5个并在省检察院模型超市推广,2024年7月,其中1个模型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模型平台上架。

  ◎文/图 全媒体记者江国稳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1211/2024121161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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