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分别劝导后,医疗纠纷在立案庭获解!
时间:2024-11-30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政法网
11月22日,贵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充分秉持“如我在诉”理念,采用“释法析理+分别劝导”的调处方式,庭前妥善化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据悉,今年7月,原告黎某因身体不适前往被告某医疗机构诊疗。治疗过程中,该医疗机构因操作不当导致黎某身体皮肤被医疗器械划伤。事发后,因双方对赔偿事项存在较大争议,黎某起诉医疗机构索赔。受案后,立案庭办案团队在认真做好判前释法析理的同时,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和意见。原被告对案件事实均无异议,但对赔偿金额及给付方式存有很大分歧,在前期调解中,双方曾数次因激烈争执导致协商中断。 为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结合解纷经验和实际情况,经认真研判后决定暂停调解并与双方展开进一步交流,在随后的沟通中,医疗机构负责人表示:原告黎某在起诉前曾赴该机构就赔偿问题吵闹,致使该机构报警,因不满黎某的不理性维权行为且认为其赔偿诉请过高,故不愿与黎某进行正面商讨;而黎某则声称,此次受伤使其身心均受到损害,质疑医疗机构未拿出应有的态度和诚意解决纠纷,同样心怀情绪。 核实双方所述基本属实后,为最大限度确保解纷质效,承办法官在依法核算赔偿金额并做好相应答疑的前提下,多次对双方进行分别劝导:一方面以真实案例引导黎某增强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以合理合法的形式和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切勿采取过激言行;一方面从同理心角度劝说医疗机构体谅和理解黎某因伤承受的痛苦,妥善处理赔付事宜。经连续规劝和真情感化,双方内心的隔阂逐渐消融,并当面相互致歉。 最终,双方于22日就调解达成一致并签订庭前调解协议,医疗机构当场向黎某兑付赔偿金1.2万元,该起医疗纠纷以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结果划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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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1126/2024112661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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