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式”拒执获刑
时间:2024-12-1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政法网
11月29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办结了一起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案件。齐某与周某本是生意伙伴,后齐某退出,要求周某返还出资款13万元未果,遂诉至法院。该案经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周某承担还款义务。 面对法院的生效判决,周某通过离婚的方式转移名下房屋产权和房屋租金,以此来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上门与周某沟通,但周某始终拒不执行。于是,执行法官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 2023年4月,周某在新余某停车场内被抓获。今年11月,法院作出判决,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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