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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贡井区检察院做实“检护民生”专项工作

时间:2024-12-1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长安网

  检护民生一字诀 用法治守护民利

  

  自贡市贡井区检察院做实“检护民生”专项工作

  

  

  “晓松检察官工作室”干警深入开展文物保护专项监督行动

  

  

  “晓松检察官工作室”干警深入一线解决农民工欠薪维权难题

  

  熊维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文/图

  

  2024年以来,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检护民生”工作主线,坚持“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遵循“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工作路径,推动形成“检护民生”更实成效、更优成果,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力守护民生民利。

  

  打造劳动维权“一条龙”

  

  “检察官你好!我叫汪某,是一名货车运输司机,厂里已经有一年多没给我缴养老保险啦!”今年3月的一天,随着一声声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晓松检察官工作室”干警接到了这样一通电话,由此拉开了该院一起为农民工讨薪的支持起诉案件序幕。

  

  经进一步沟通了解到,汪某就职于一家混凝土商砼企业,从事搅拌车驾驶已10余年。近年来受市场行情影响,该企业业务范围和体量缩减,已不同程度出现未足额发放工资和欠缴养老保险的情况。检察官第一时间将该情况反馈给贡井区总工会,并派出专人协同总工会到区社保局、医保中心调取该企业相关保险的缴纳情况;另一方面,依法引导当事人收集、梳理并提交劳务合同、工资收入银行交易凭证等相关证据。最终确定,该企业在14个月内累计拖欠包括汪某在内的10余名职工工资、养老、医疗保险等费用20余万元。固定案件基本证据后,贡井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出具《支持起诉意见书》,并在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及预期收益的基础上,促成汪某与企业就前期拖欠的工资和保险费用达成了为期6个月的分期和解协议。同时,为防止协议履行成为“空头支票”,利用“情理相融法”,让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自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后续款项兑付加上“双保险”,最终促成该支持起诉案得以实质性化解。

  

  “感谢检察官们,你们辛苦了。我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汪某在达成和解协议3个月后,如数拿到了拖欠的工资。

  

  近年来,贡井区检察院始终秉承“小案件大民生”的理念,围绕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主动融入贡井区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形成全区多元协同推进“一书两函”工作格局。开辟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化解“绿色通道”,运用“检察和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办案模式,优先、快速解决职工欠薪维权难题,2024年,累计为农民工和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31.8万元。

  

  构筑红盾护老“一张网”

  

  “现在是4月1日9时整,各检查小组注意,现在出发!”随着专项行动负责人的一声令下,贡井区养老机构红盾护老安全共建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此次养老机构红盾护老安全共建专项行动,是由贡井区民政局牵头,消防、食药、市场监管和各乡镇政府等多部门参与,旨在针对养老福利机构可能存在的食品药品过期使用、消防灭火器材配备不足、基础设施陈旧老化等隐患问题,开展的一次联合专项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筑牢老年群体安全与权益保护屏障,检察机关在前期充分调研和研判基础上,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倡议,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共对全区12家养老福利院进行了专项检查,切实推动各部门将养老福利机构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用实际行动保护好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贡井区检察院“晓松检察官工作室”负责人何晓松介绍道。

  

  近年来,贡井区检察院持续强化与民政部门的沟通协作,着力推动2024年养老机构红盾护老安全共建专项行动,紧盯食品安全、消防隐患、老年人身心健康等重大焦点问题,对辖区养老福利机构实行联合检查“全覆盖”。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效能,从加强常态化行业监管、加大专业化指导培训、加快问题线索移送处置等务实举措上提出针对性建议,监督职能部门进一步落实“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健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下好“未”爱守护“一盘棋”

  

  “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不仅要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体权益的保障,更要注重综合履职,深入收集、分析未成年群体权益受侵害的共性问题,多措并举、多方施策促进社会治理。”省人大代表唐义勇介绍道。

  

  贡井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引发网络舆情的虐待儿童案,负责这起案件的是该院“盐未·西城护苗”未检团队。检察官接到线索反映后,立即深入案发地开展舆论引导及管控工作,提前制定“一站式”询问预案,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同时,将救助工作前置到提前介入侦查阶段,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共商多元救助举措,贡井区教体局、学校为未成年被害人减免了教育、住宿等费用。此外,检察机关还专门委托心理咨询专业机构对被害人开展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帮助其改善焦虑及人际交往障碍,最大程度修复其心灵创伤,实现“六大保护”同向发力,撑好未成年人“保护伞”。

  

  近年来,贡井区检察院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理念,重点针对事实收养的无户籍未成年人入学难、就医难、出行难等权益保障不足问题,进一步与民政、公安、妇联等部门统一认识,促成职能部门在依法定程序排除“非法拐卖”等情形后,依据“捡拾儿童”“集体户籍”等程序,依法为8名未成年人办理了户籍登记,保障未成年群体的法定权利。

  

  织绘文化传承“一幅画”

  

  贵州庙,又名荣禄宫、黔省会馆,建于清同治六年,2012年7月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作为清代川南地区民间宗庙会馆建筑风格的典型代表,同南华宫(自贡抗日献金运动陈列馆)一并成为清末民初以来川南地区盐业兴旺、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见证,更是自贡人民以川盐增产支持抗日救国的光辉典范,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但随着岁月更迭,建筑内墙壁、屋顶不同程度损坏坍塌,部分立柱出现风化、腐蚀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自贡市井盐历史文化保护条例》,贡井区检察院从老街整体历史格局、街巷体系和传统风貌保护利用出发,以文广旅、属地政府为主要对象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今年7月起,贡井区文广旅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正式启动贵州庙相关修缮工作,并有望在年底完成竣工。同时,对其他重点井盐历史遗迹采取针对性保护措施,并对辖区多处文物保护单位和井盐历史文化遗迹实现数字化测绘“全覆盖”,形成文物本体、文物保护范围的数字化成果,多管齐下提升井盐历史遗迹保护力度。

  

  近年来,贡井区检察院有效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公益之诉、协同之诉、督促之诉的优势,借助“卫星摇杆”、无人机等设备加强调查取证,并向贡井区人大常委会专题通报、向文广旅部门制发检察建议、邀请消防救援部门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和借助“益心为公”志愿观察员力量等举措,共同推动井盐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贡井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德永表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围绕民事保护聚合力、提效力、增动力,以检察力度提升民事温度,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dfdt/20241210/2930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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