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塘与西藏芒康检察协作护航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
时间:2024-12-1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长安网
四川巴塘与西藏芒康检察协作护航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
跨省联动聚合力 共护一江碧水
2024年9月19日,巴塘县检察院组织相关行政单位召开联席会,对金沙江苏洼龙段江面漂浮大量垃圾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
近日,来自四川省巴塘县,西藏自治区芒康县两地检察院的办案组在苏洼龙水电站大坝库区开展联合巡河,并就长江上游金沙江流域垃圾治理案件办理进行了交流。
金沙江,是中国长江的上游,穿行于川、藏、滇三省区之间,被高山紧束,谷峰相间如锯齿,流急坎陡,落差达3300米,水力资源一亿多千瓦,占长江水力资源的40%以上,干流规划有多级梯级水电开发。在四川巴塘和西藏芒康流域,两县山水相连,地缘相通,相互间输入性隐患时有发生,相互影响大,曾因金沙江白格堰塞湖灾情的两次发生而拉响警报。
2019年4月,金沙江流域沿岸的川、藏、滇三省区县级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跨区域检务工作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五年来,三省区县级检察院陆续建立多项协作机制并付诸实践,形成了金沙江流域司法保护的强大合力。
深化区域协作,左右协调配置。今年9月,四川省巴塘县检察院、西藏自治区芒康县检察院依托《关于建立跨区域检务工作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联合对金沙江流域进行巡河工作,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两县交界苏洼龙水电站大坝处往四川省竹巴龙乡、西藏自治区朱巴龙乡15公里库区存在大量固体垃圾漂浮物。发现相关线索后,巴塘县检察院和芒康县检察院随即共同成立了以巴塘县检察院检察长扎西多吉、芒康县检察院检察长屈小明为双组长的专案组。经过初步调查,专案组于9月17日同时对金沙江流域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公益诉讼诉前立案调查。
依托检察技术,上下联动支持。两地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立案后,取证中在现勘资质、检察技术取证等方面遇到了困难。经委托甘孜州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部,甘孜州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部与巴塘县检察院、芒康县检察院金沙江流域环境污染公益诉讼专案组一行到苏洼龙水电站大坝库区,对该案中心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并通过无人机航拍调取第一手资料,为该案的办理提供客观、直接、有效的证据。
制发检察建议,精准监督整治。在相关取证工作完成后,专案组分别向两地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制发检察建议,并组织行政机关、苏洼龙水电站召开联席协调会。会上,办案人员向与会代表出示了现场勘验笔录、航拍视频等证据,与会
代表就检察建议事项进行了逐一讨论。经过会议协商,相关问题治理方案得到落实。
细致督促剖析,高效反馈促改。联席会后,两地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迅速开展整改工作,督促苏洼龙电站制定《库区漂浮物清理施工方案》,明确清理范围,形成清理台账、转运台账,形成库区巡查机制,对发现的漂浮物及时清理,已累计清理漂浮物约4800立方米,并组织沿河乡镇及相关行政机关召开河道垃圾源头管控会议。
实时跟进监督,强效追踪问效。“金沙江流域变清啦!河面漂浮的生活垃圾也少了,水质一年比一年清亮。”在专案组对涉案库区进行“回头看”工作时,沿江居民感叹道。
“两地检察院坚持跟进监督理念,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跟随专案组“回头看”的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说。
此次跨省协作办案强化了长江上游金沙江流域生态治理“一盘棋”思想,是推动完善跨区域流域综合治理机制的有力体现,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更好地守护了长江上游金沙江流域的生态屏障。
杨钦 秦秋琳 文/图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dfdt/20241210/293055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