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执联动化解借款合同纠纷
时间:2024-12-03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政法网
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审判与执行两个部门在相互协助下,对保全存款予以扣划,采用以保促调、以保代执的方式,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黄某某向某银行贷款5万元,贷款到期后,黄某某未按约定归还贷款本息。经多次催收无果后,某银行起诉,要求黄某某偿还贷款本息,同时向遂川县人民法院申请对黄某某财产进行保全。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依据原告的申请,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法冻结了黄某某的银行存款3000元。 在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后,承办法官致电原、被告双方,得知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其间,某银行同意黄某某分期还款,但需要黄某某支付第一期款项。 “我的账户已经被冻结,需要解封才能付款。”黄某某说。但某银行担心如若解除保全措施,案涉欠款不能得到全部偿还。承办法官当即与执行部门审执协同,研判扣划流程,通过保全扣划方式,解决黄某某第一期款项的支付问题,剩余款项由黄某某分期支付。 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该履行方案。承办法官依据原、被告申请,在调解后及时出具扣划裁定书,将保全冻结的3000元款项进行扣划。 |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1202/2024120261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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