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书写复议为民“初心卷”——大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二处工作纪实
时间:2024-11-16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长安网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案件实施集中管辖,案多、人少、事杂成为常态化,大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二处通过分层分类分案、细化案件流程管理、处室“三级审理”把关和“类案个案研讨分享”等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流程,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效,同时,加强行政复议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彰显法治厚度,传递法治温度。
行政复议现场
提高审理质效
监督依法行政
“综合把握事实与证据,在事实认定错误或者行政处罚于法无据时,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予以撤销,及时纠偏,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法审理、严格把关,坚持对职权依据、认定事实、证据采信、适用依据、程序合法以及量罚相当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注重采取召开听证会、实地勘察、调查询问等方式全面客观查明案件事实,为开展审理和调解工作打好基础。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等形式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行政复议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对其矛盾化解主体的责任意识并就问题积极研究回应。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倒逼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达到“处理一案、指导一片、规范一类”的效果。
关注涉企案件
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处理申请人某酒店投资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件中,申请人提出其行为系执行行政决定,且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办案人积极与被申请人沟通协调,了解案件事实,讲解法律适用,最终促成被申请人同意撤销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从矛盾纠纷根源出发,切实采取实地核查、听证、调解等方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为涉企案件设立绿色通道。落实涉企有关政策,充分搭建企业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平台,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全过程,实现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护航企业生存发展。通过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全面审查,特别是针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执法重点、难点领域,查摆影响企业合法权益的执法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将实践中行政机关的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及时予以指出,并限期予以整改。在及时纠正行政机关执法错误的同时,规范其依法行政,保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
实质化解争议
力争案结事了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审理过程始终。加强与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人民调解联合会等单位和组织协作,形成更高平台、更多层次、更多领域参与的纠纷解决和行政争议化解合力。强化行政机关接受监督意识,全方位提高行政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能力,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参与调解工作、指定专人对接、抓住调解时机,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调解效能。提高案件办理与调解的透明度,整合行政管理资源,力争做到“案结事了”,打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我们将秉承复议为民理念,充分发挥行政监督和行政救济作用,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当好东北振兴‘跳高队’‘辽沈战役’急先锋贡献司法行政力量。”大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二处处长阚兴华如是说。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4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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