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河西交警支队关于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及变更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点位名称的公告
时间:2024-10-15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河西交警支队拟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1处,拟变更7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点位名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设备用于采集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
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点位明细
序号 | 点位具体位置 |
1 | 曲江路(东江道至新会道)路段 |
变更点位名称明细
1、原点位名称:大沽南路(洪泽东路至富民路)路段,变更点位名称:大沽南路(洪泽路至洞庭路)路段。 2、原点位名称:环湖中路(气象台路至环湖北道)路段,变更点位名称:环湖中路(气象南路至环湖北道)路段。 3、原点位名称:气象台路(卫津南路至环湖中路)路段,变更点位名称:气象南路(卫津南路至环湖中路)路段。 4、原点位名称:卫津南路(气象台路至环湖北道)路段,变更点位名称:卫津南路(气象南路至环湖北道)路段。 5、原点位名称:卫津南路(天塔道至气象台路)路段,变更点位名称:卫津南路(天塔道至气象南路)路段。 6、原点位名称:永安道(越秀北路至保安街)路段,变更点位名称:永安道(越秀北路至汕头路)路段。 7、原点位名称:珠江道(长湖路至雅致道)路段,变更点位名称:珠江道(雅致道至大沽南路)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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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ga.tj.gov.cn/xxfb/tztg/202410/t20241012_6751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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