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普法丨网络安全宣传周之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时间:2024-09-1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长安网
朋友圈随便晒?
短视频任性发?
NO!NO!!NO!!!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商业竞争发泄不满
随意发布不实消息
恶意诋毁竞争对手
这些操作将会触犯法律红线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有义、马大头利用互联网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决如下:一、贾有义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二、马大头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言一行都不可逾越法律的底线,切莫为了一己私利在网络上歪曲事实编造、捏造虚假信息,不但损害他人利益,自己也将付出法律的代价。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4/2024-09/14/content_1274580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