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即日起英吉沙县,该路段禁止停车!
时间:2024-08-04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为进一步优化英吉沙县交通秩序和行车环境,确保街道道路通行安全畅通有序,为人民群众的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达瓦孜至梧桐公园、老法院至移动至步行街西门两侧全时段禁止停放各类机动车辆。同时,在辖区每个十字路口 50 米范围内,禁止停放车辆,掉头处也一律不允许停放车辆。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达瓦孜路口至梧桐公园路口路段、老法院路口至移动路口,两侧全时段禁止停放各类机动车辆。同时,在城区内十字路口 50 米范围内,禁止停放车辆,掉头处也一律不允许停放车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指示停车。如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英吉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7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gat.xinjiang.gov.cn/gat/tzgg/202407/68216c06f41d45fe85d52f6b49d7c21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