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闽清两地检察机关建立闽江流域生态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
时间:2024-03-27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长安网
3月6日,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与闽清县人民检察院签署《关于建立福州市闽江流域公益诉讼、生态检察保护协作备忘录》,联合守护好福州大水源地,打通水质保护“最后一公里”。
协作机制聚焦福州市闽江流域的水生态安全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与生态检察工作,以集中整治非法捕捞、非法放生、“河湖四乱”等问题为重点,从日常联动、交流研讨、线索移送、重点案件协作、生态修复协作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打破行政区划界线,力克生态司法的孤立和局限,为进一步推动检察一体化,促进上下游参与共同综合治理,提供了新路径、新思路。
两地检察机关以此次会签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联动履职,促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以“河长+检察长”模式推动协作机制落地见效,共筑闽江流域生态屏障。(记者 庄然 通讯员 福检宣)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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