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政务法制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法眼追踪 >>正文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自挂车上掉落受伤 赔偿责任谁来担当

时间:2024-01-02 作者:佚名 来源:龙江政法网

  案情简介

  李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倒车时,车上工人王某掉落受伤。伤后王某要求李某、挂靠公司、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事故发生的瞬间王某在车上,应适用车上人员险,不应适用第三者责任险,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车上人员险限额内赔付王某。

  法官普法

  “车上人员”和“第三者”的区别:“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第三者”是指在事故发生时在车外的人员才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因此,保险公司如何赔偿应以发生意外事故瞬间时人员是否身处保险车辆之上为依据。

  社会效果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在处理涉民生案件中体现“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根本理念,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案件不是终点,而是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下一步,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法院将继续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答好人民满意的时代问卷。


原文链接:http://www.hljzfw.gov.cn/Case_Focus/content/2023-11/28/content_89328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务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务法制网 zw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