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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漏水闹矛盾 法官家常化纠纷作者:新郑市人民法院  左世友 王利  

时间:2022-04-04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3月31日上午,在新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室里,当新郑市和庄镇的薛某一次性收到被告陈某的15000元赔偿款时,陈某紧紧握住薛某的手说:“我们还是好邻居”。一起相邻权侵权纠纷案件矛盾得到彻底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今年2月17日,新郑市和庄镇某小区3号楼204室的薛某因楼上504室的陈某家中漏水,造成屋内墙壁壁纸、家具、地板等损坏。薛某多次与陈某就相关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将陈某诉至新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20000元。

      该院诉调对接中心主任赵瑞莲团队承办该案后,赵瑞莲和人民调解员白松民了解案情后,发现漏水原因是该小区3号楼504室外墙悬挂的空调压缩机出水管道排水渗漏,致使空调排水从居住在204室的薛某家中窗户台积水,并渗漏至家中,造成家具、地板、壁纸等多处损坏。薛某称类似渗漏已经发生过2次,薛某前期与陈某进行过沟通,因为这次渗水尤为严重,薛某与陈某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薛某将陈某起诉到法院。

      赵瑞莲和白松民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焦点,陈某强调因漏水导致薛某的财产损失可以赔偿,但薛某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能和解。

      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如果原告主张进行损失鉴定,鉴定费用较高,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耗时较长不利于纠纷的快速解决。赵瑞莲和白松民找到双方矛盾争议的焦点,寻找双方的平衡点,采取拉家常的方式做工作,最后双方各让一步,陈某一次性向原告薛某支付了15000元赔偿款,薛某撤诉。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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