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给予张家智等32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钟火阵等44名同志嘉奖的决定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省监狱管理局、厅戒毒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委组通〔2008〕12号)以及省委组织部办公室、省人事厅办公室《关于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优秀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给予记三等功”。经厅党委研究,并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决定给予2017-2019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张家智等32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给予2019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钟火阵等44名同志嘉奖。对获得三等功奖励的人员发给一次性奖金3000元,获得嘉奖奖励的人员发给一次性奖金1500元。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同志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做出新的成绩。全省监狱戒毒民警、职工和厅机关、厅直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优秀等次人员为榜样,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以更高的标准、更有效的举措、更实的作风,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推动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记个人三等功和嘉奖人员名单
福建省司法厅
2020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gggs/202012/t20201224_55004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