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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守护两千亩桢楠家园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巴中市通江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助力通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推动形成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导,地方政府配合,检察机关监督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格局,有效保护了通江的生态环境资源。

  2019年12月,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两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时,发现案发地通江县铁佛镇大佛寺村生长着大量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桢楠,检察官随即展开了调查。

  

  被砍伐的桢楠

  桢楠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渐危种,材质优良、用途广泛,属经济价值最高的一种楠木。据本地林业史料记载,明代永乐年间修建皇宫从通江瓦室、长胜等地采伐楠木进京。

  

  百年桢楠

  经调查发现,当地村民对桢楠根本不了解,把桢楠树叫“老鹰茶树”,树叶用来泡茶,主干用来烧柴。同时,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通江县瓦室镇笔架山村也分布有大量野生桢楠树。

  为加强对桢楠资源的保护,避免非法采伐和破坏桢楠资源的行为再次发生,2020年4月,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向通江县林业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建议对全县楠木资源摸底清查,建立资源档案;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普及野生植物保护知识;对天然集中楠木分布区设立保护点、保护标志,明确保护管理人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建议铁佛镇政府和瓦室镇政府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本辖区楠木资源保护工作。

  

  保护区全景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林业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桢楠资源保护工作。通过聘请省林业专家对全县楠木资源进行调查并建立楠木电子和纸质档案;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建立完善全县野生珍稀植物数据库;联合铁佛镇政府、瓦室镇政府划定楠木保护带2223亩,对每一株桢楠树建档立卡,专人看护;指导乡镇林业站加强对护林员和基层组织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引导主动严格履职,切实守护好辖区桢楠资源。

  2020年7月29日,检察官再次来到铁佛镇大佛寺村、瓦室镇笔架山村跟进回访桢楠保护情况。当地保护楠木的宣传标语随处可见,每一棵楠木树都挂上了标识牌。

  “这片楠木林是祖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我会用我的一生去守护。”铁佛镇大佛寺村一位村民对到访的检察官和林业工作人员说道。过去的砍树人变成了管护人,争先守护着祖辈留给他们的宝贵财富,守护着那片美丽的楠木家园。


原文链接:http://www.sc.jcy.gov.cn//jwzn/gyss/202008/t20200818_29092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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