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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检察官同堂学民法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关于“推动法官检察官一体化培训”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官检察官相互学习和业务交流,在省法院的大力支持下,6月10日下午,省检察院和南昌市检察院的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到省法院参加法院系统“民法典有关问题解读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理解与运用视频培训”。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胜平,检委会专职委员周有智,南昌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炽在省高法会场参训;南铁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熊国钦在南铁法院会场参训。
培训会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江必新对民法典出台的背景,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进行了阐述,重点解读了民法典编纂的相关内容,围绕准确把握民法典编纂的功能和定位、准确把握各种争议的性质和处理办法、正确处理好公法和私法关系问题、科学处理商事规则与非商事规则关系、善于对问题类型化处理、善于为立法执法留有必要空间等十个方面进行了辅导。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部级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特点、价值、与刑法基本原则的关系等方面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了全面解读,同时结合实际对量刑建议如何更加精准进行了探讨。两位专家的辅导讲座深入浅出,对于学懂、弄通、做实民法典和增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效果,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全面正确适用具有重要意义。参加培训的法官和检察官表示,同堂学习培训为法检干警共同交流、共同提高执法和服务技能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有助于形成共同的判断标准、价值导向和司法理念,同时有利于换位思考、加深了解,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全省三级检察院主动与同级法院联系,共组织1166名干警参加此次培训。今后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积极拓展法检一体化培训的渠道,同时充分利用其他司法机关培训资源,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广泛开展公、检、法、律以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参与的联合培训,形成培训合力。

  

  

  

  


原文链接:http://www.jx.jcy.gov.cn/qmcyzd/jypx/202006/t20200615_28557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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