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件办理进度公开】省国土厅原副厅长杨先静一审被判无期
时间:2021-03-1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电(记者 吴贻伙)11月4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中级法院就该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正厅级巡视员杨先静涉嫌滥用职权、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曾多次报道)作出一审宣判,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杨先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人民币1700余万元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一审法院认定,杨先静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违反规定行使权力或超越职权行使权力,使吉立昌的公司或参股的公司以8.04亿余元的价格取得价值26.96亿余元的矿权,给国家造成财产损失达18.9亿余元,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多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653万余元、港币3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情节特别严重;离职后利用其原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贿赂3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杨先静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一审宣判后,杨先静当庭表示量刑过重,将提出上诉。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1411/t20141110_14976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