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长征等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4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施长征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其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刘家卿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郭强为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燕为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宫宁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徐华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职务。
原文链接:http://www.tj.jcy.gov.cn/jwgk/gggs/202011/t20201119_30449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