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春节假日期间京津冀地区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
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为确保2021年春节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21年2月11日0时至2月17日24时,采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原文链接:http://gaj.beijing.gov.cn/xxfb/tzgg/202102/t20210223_22869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