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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消费活力应有新“抓手

时间:2020-04-30 作者: 来源:

原标题:专家解读:提振消费活力应有新“抓手”


受访专家: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产业部副主任、研究员 卞永祖




  尹志烨作(新华社发)


  美国彭博社近日报道,为迅速拉动受疫情影响的消费水平,中国一些地方政府正在向居民发放消费代金券,并要求企业给予员工更多带薪假日。


  富达国际证券研究主管赛尔特在日前发表的简报中表示,“随着疫情终将抵达峰值并逐渐消退,对世界其他地方而言,中国消费者的(消费)复苏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日本经济新闻》近日报道称,在中国境内,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得到控制,工厂有序复工,企业供应链正逐渐恢复。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刺激基础产业需求,提振消费市场活力。


  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2月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有所下降。但需要明确的是,民众的消费需求并未消失,只是暂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因此,重新激发社会消费活力的关键,在于及时、透明地通报疫情相关信息,让民众能准确把握当前的疫情情况。当外部环境的危险度降低时,消费欲望和信心会随之上升。目前,国家要求相关行业继续做好防护,保障消费安全。比如,超市工作人员为进店顾客测量体温,商场收银员佩戴口罩、手套上岗等。


  当前,很多地方政府通过发放消费券的形式刺激消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30多地发放消费券,发放金额超过56亿元。其中,南京、合肥、杭州等多地选择通过支付宝发放消费券,发放金额超过40亿元。这些消费券将通过高杠杆率实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简单来说,1元的消费券可能会促使消费者消费3元。目前来看,消费券的刺激作用比较明显。截至4月7日,全国已有超千万线下商家受益于消费券,其中九成以上为中小微商家。


  同时,国家还加大了对交通行业的补贴。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3月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详细说明了对交通运输业、物流、快递领域的扶持和发展措施。其中包括鼓励采取阶段性减免出租汽车驾驶员“份子钱”,协调加大对客货运输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和落实对执行运输保障任务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等。


  特殊时期,提振消费活力应有一些新认识和新“抓手”。


  各地政府应因地制宜出台针对性的刺激措施,同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应对培训机构、健身机构、餐馆等商家予以一定的税收支持,使他们能迅速创新经营业态、更新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


  此外,应以此次疫情防控为契机,加快建成全国统一大市场。例如,应加快撤销各省之间高速公路收费节点,出台降低物流成本的相关措施等,以促进全国各地商品的快速、顺畅流通,为提振各地消费水平提供新动力。


  中国消费市场具有强大的韧劲和活力。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的不断好转和消费市场逐渐复苏,中国经济复苏按下“加速键”,为世界经济走出疫情阴影注入了“强心剂”。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是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中国经济率先摆脱疫情影响,这是国际社会期望看到的。


  (尹 琛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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