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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如山扶正义  办案廉洁为人民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我们要见法院的领导,我们是来感谢执行法官的。”“案件执行完了,送一面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4月15日上午,几名群众将一面写有“执行如山扶正义,办案廉洁为人民”的大红锦旗带到余庆县法院立案大厅,并表示一定要见法院领导。
  事情还得从4年前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说起。2015年5月之前,刘某某、吴某某等11人一直将自己购买的车辆,挂靠在遵义汽车运输(集团)余庆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余庆客运公司)从事出租车客运业务,并按月缴纳管理费。2015年6月,因车辆已达报废期限,需更新换车,余庆客运公司制定《车辆退出新增实施方案》,重新规定了更新车辆价位、管理费等标准。同年7月24日,余庆客运公司与遵义一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机动车交易合同》,以合同价72900元/辆,发票价59900元/辆购进比亚迪速锐轿车一批。刘某某、吴某某等11人以合同价支付了全部款项。9月,在车辆年检时,刘某某、吴某某等人发现余庆客运公司在购车过程中,每辆车多收取车款13000元,遂于2017年1月20日,向余庆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经一审二审判决:由余庆客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分别退还刘某某、吴某某等11人购车款13000元。判决生效后,余庆客运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
  今年1月16日,刘某某、吴某某等11人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系统显示,余庆客运公司之前已有多起案件在执,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曾因拒不配合执行被司法拘留。而今,刘某某、吴某某等11人申请执行的总标的及执行费达150986元,这对余庆客运公司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执行难度可想而知。
  尽管如此,执行法官仍然严格依照程序,向余庆客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文书,限期配合执行。经过几个月“马拉松”式的耐力、心理和智慧的比拼,执行法官穷尽各种执行措施,最终将该案圆满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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