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院:首起院领导当庭宣判的行政案件昨日开庭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7月2日下午两点半,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唐林在法庭敲响法槌,宣布开庭。随着法槌落下,毕节市七星关区政府房屋行政强制上诉案正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由唐林主审并担任审判长。庭审过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全程直播。
2016年12月,七星关区政府印发七星府房征决字[2016]18号《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关于七星关区双井寺片区东心路北段改扩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明确征收范围为七星关区建设路烟草公司至双井寺、惠泉路(双井寺至东心路)规划红线范围内。本案当事人陈某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2017年11月,毕节市七星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向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市西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市西街道办”)下发七星安办[2017]90号《毕节市七星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消除市西街道办事处天河路烟草公司宿舍安全隐患的督办通知》,要求市西街道办联系相关部门,限期10日依法继续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同日,七星关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向七星关区住建局报告,天河路周边拆迁楼房即烟草公司宿舍及办公楼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及时拆除房屋,清除隐患。2017年12月,陈某房屋被强制拆除。本案系行政机关在行政征收过程中因行政强制行为与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典型争议,案件类型较新,影响面较大,且双方当事人对于行政强制行为的实施主体等法律问题的认识上存在较大争议。
为全面掌握庭审脉络,准确把控庭审节奏,庭审前,唐林召集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交叉阅卷,并两次组织庭前合议,梳理庭审提纲,总结案件要点,并对庭审重点进行明确和分工,在归纳诉讼双方的争议焦点后,决定通知毕节市七星关区街道办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案的证人出庭作证。 开庭过程中,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对不能使用普通话进行作证的证人证言,由法官助理用普通话进行“翻译”,在合法完成庭审流程后,合议庭经过了短暂休庭,并对案件评议之后,对本案进行了当庭宣判。 宣判内容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展开,二审在支持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同时,明确指出政府在征收过程中不能规避征收补偿程序,要严格按照法定征收程序履行政府职责。
案件当庭宣判后,陈某非常激动,一再表示感谢法院的公正判决,在本案中充分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本案系省法院落实院庭长办案之后,第一起由院领导开庭并当庭宣判的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