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张伟同志被评为江苏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近日,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开展的江苏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经过初评、复评、审核和公示等相关程序,现已公布结果,镇江市丹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张伟被评为江苏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
张伟同志从事公安工作21年,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4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6次,被授予“江苏省优秀人民警察”“镇江最美警察”荣誉称号。多次受邀参加公安部刑侦局组织“剖析命案讲教训”和全国命案卷宗评比活动,被抽调参加对四川刘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总结和中央批办的涉外专案侦办工作。被公安部刑侦局特聘为“审讯办案专家组成员”,抽调参加扫黑除恶中央督导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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