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法院:成功处置被执行人干扰司法拍卖案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12月16日至17日,顺平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对被执行人梁某(长达9年欠债未还)位于顺平县经十二路东侧、纬十街北侧66666.67平方米国用土地进行公开拍卖,该土地拍卖引得众多网友3404次围观,其中29人设置提醒,8人报名,最终以2908万元(评估价1640万元)拍卖成交,溢价率高达177.31%。
这是该块国用土地第二次拍卖,在第一次公开拍卖中被执行人梁某的委托人孙某点击加价10次,直接从第八轮竞价的5523万元三次加价到6093万元,较评估价1640万元高出4453万元,竞买到该土地后却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剩余价款,属恶意竞拍。被执行人梁某在知晓网络司法拍卖操作流程和规则情况下,干扰了司法拍卖秩序,对法院正常处置被执行人财产造成妨碍。
顺平法院认为,梁某在知晓网络司法拍卖操作流程和规则情况下,没有真实购买意愿而明显恶意加价,在竞拍成交后拒不支付拍卖余款,其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拍卖秩序,对法院正常处置被执行人财产造成妨碍,情节严重。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法院可以决定对梁某罚款、司法拘留,梁某交纳的保证金110万元不予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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