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政务法制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行政执法 >>正文

陕西:立法促进中医药发展建设中医药强省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原标题:陕西:立法促进中医药发展建设中医药强省

  为了传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建设中医药强省,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近日通过了《陕西省中医药条例》。条例规定,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设置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配备中医医师。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坚持中西医并重,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陕西省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中医药教育、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促进中药工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中药材流通体系,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支持围绕本省道地中药材、特色药材和优势药品,打造中药秦药品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举办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标准的中医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和中医病床。采取保障措施,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增强中医药服务的能力。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当组织中医药人员到社区服务站、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和技术协作。

  2020年4月1日起施行的这一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中医药人才政策,鼓励高等、中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到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从事中医药工作,在岗位设置、工资待遇、职称晋升、进修培养等方面给予优待、优先。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务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务法制网 zw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