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
时间:2020-02-11 作者: 来源:
战疫打响,江西检察机关义不容辞投入到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近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就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发布了通知。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各地检察机关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严惩治七类涉疫情刑事犯罪,即违反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国家规定,利用疫情哄抬物价、谋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生产销售伪劣的口罩等防治、防护产品及物资,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的犯罪;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非法经营药品或生产、销售不符合药用要求的非药品原料、辅料的犯罪,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履行卫生监督职责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犯罪;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引起社会恐慌或者公共安全危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或者毁坏、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因对治疗、隔离等防控措施不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破坏医疗秩序犯罪,对伤害、侮辱医护人员,打砸医疗机构财物,破坏医疗机构正常经营秩序,勒索医疗机构财产等犯罪。
积极做好案件受理流转和律师接待工作
充分利用12309中国检察网,做好律师接待工作,通过互联网网站和江西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宣传,引导广大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工作。
着力保证疫情防控期间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通
通过互联网网站和江西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告,暂时关闭省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可通过邮寄、登录网络、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方式向省检察院反映,同时公布邮寄的详细地址、登录网站和拨打电话的步骤以及注意事项。
来源:(省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