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法援办理强制医疗法律援助
时间:2020-01-07 作者: 来源:
原标题:灵武法援办理强制医疗法律援助
近日,灵武市法援中心办理的首例强制医疗法律援助顺利结案,行凶者虽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被要求实施强制医疗。
2019年5月14日,河南籍李某某在灵武市乘坐车辆过程中,与人发生争执,并殴打对方,接到报警后,民警将其带离。5月15日,李某某给妻子黄某某打电话称自己杀了人,黄某某当日便赶至丈夫住处。李某某告诉民警,自己将邻居包某杀害,并将尸体藏匿于包某家的床底下。随后,民警返回案发现场,在包某家中发现了被害人包某的尸体。
经查,涉案人李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先后两次在河南省神经病院住院治疗,出院后来灵武务农。灵武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宁夏灵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娟为李某某提供法律援助。
经鉴定,李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需要监管治疗,李某某在本案中无刑事责任能力。马娟说,李某某对持瓦刀砍杀包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拒绝在谈话笔录上签字摁手印。
随后,马娟律师通过查阅案卷、会见李某某,出具律师代理意见,认为李某某确实患有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无刑事责任能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同意依法对李某某实施强制医疗。日前,法院采纳了代理人马娟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