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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法院:重调查 巧调解 多年尾款终得圆满解决

时间:2024-12-19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长安网

  2013年,陈某某与李某某、何某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李某某、何某某共同购买陈某某修建的一套位于蓬溪县明月镇的住宅。合同总价为23万元,并约定由陈某某代为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和垫付相关税费。这是一场看似平常的交易,但谁也没有预料到,这场交易会在未来的十年里充满波折。

  

  

  

  随着时间的推移,陈某某按合同约定将房屋转移登记至李某某、何某某名下,对方也陆续支付了18万元购房款。然而,对于剩余的5万元购房款及陈某某垫付的税费,李某某、何某某却迟迟未能支付。尽管经过多年的催要和协商,双方仍旧未能妥善处理这一问题。无奈之下,陈某某于2024年3月向蓬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某某、何某某支付剩余购房款和其垫付的税费。

  

  案件承办法官冯良在受理此案后,立即展开了细致入微的工作。他仔细查阅了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多次与被告联系,了解他们拒绝支付的真实原因,充分分析双方的分歧点和成因,研判案件风险和突破口。面对被告提出的种种抗辩理由——案涉房屋尚未缴纳契税、尚未实际交付、尚存质量瑕疵等,冯良法官通过现场调查、查阅资料等途径进行核实,再逐项释明,终于化解了被告的疑虑。针对被告提出的当前资金困难、希望分期支付的请求,冯良法官又反复与原告协调,最终在2024年4月中旬,双方在法院组织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由被告李某某、何某某在2024年12月底前向原告陈某某付清剩余购房款和税费。

  

  为进一步将当事人权益落到实处,冯良法官在双方达成调解的当日,多次向被告释明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敦促他们及时履行调解协议。令人欣慰的是,2024年12月13日,被告李某某、何某某提前将约定的全部款项支付给了陈某某。收到款项的那一刻,陈某某激动不已,心中充满了对冯良法官的感激之情。一大早,他就带着锦旗来到了蓬溪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感谢冯良法官在这场长达十年的纠纷中付出的努力。

  

  这不仅仅是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更是一个关于信任、理解和坚持的故事。冯良法官用他的智慧和耐心,成功化解了一段长达十年的矛盾,让双方当事人都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和力量。正是这样的努力,让我们相信,正义不仅不会缺席,还会以最温暖的方式呈现。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dfdt/20241217/2932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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