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帮律师完成跨省阅卷
时间:2024-12-1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政法网
“异地阅卷功能真是太方便了,特别是对于办理外地案件的律师来说,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因路途遥远,带来的困难和不便。”在赣州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窗口,肖律师检察官竖起了大拇指。
律师异地阅卷 近日,该院案件管理窗口检察干警,接到该区某律师事务所肖律师的咨询电话:“我代理了一件远在广东惠州市的案件,想通过异地阅卷的形式进行律师阅卷,但不知道怎么操作?” 原来,肖律师代理了一起广东惠州市检察机关审查办理的郭某某故意伤害案件,因路途遥远,往返江西、广东两省需要好几天时间。加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即将到期,涉及到未成年人案件无法通过互联网阅卷,听说检察机关可以为律师提供异地阅卷服务,这才来电咨询。 在该院案件管理窗口检察干警的指导下,肖律师顺利向广东惠州市检察机关提交了异地阅卷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并当天在检察业务系统中绑定了案件。在两地检察机关的共同协作下,肖律师顺利在南康区检察院领取了代理的异地案件卷宗电子光盘,完成了跨省的异地阅卷。 该院自异地阅卷功能上线以来,严格执行便捷、高效、规范、保密原则,热情为律师提供现场阅卷、互联网阅卷和异地阅卷的“多元化”阅卷模式。先后为本地律师提供异地阅卷20余次,大大降低了律师阅卷时间成本,全方位多角度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受到律师一致好评。 |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1211/2024121161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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