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危机引怒火 竟放火烧毁仓库
时间:2024-12-19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长安网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一言不合就“上火”可不行!近日,光泽法院审结一放火案,依法判处官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各受害人财产损失共计400万余元。
2024年5月,官某的婚姻出现危机,并与妻子分居。某日,官某试图与妻子再“谈谈”,以挽回自己的婚姻,却发现妻子微信已将其“拉黑”,于是打电话质问妻子,二人为此爆发激烈争吵。挂断电话后,火气上头的官某为报复妻子,来到妻子租赁的仓库,用石头将仓库门锁砸开,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一纸壳箱,因该仓库内存放的均为纸制品,火势迅速蔓延。待官某惊醒拨打火警电话,熊熊烈火已难以控制,最终整栋联排仓库全部烧毁,过火面积达1300余平方米,造成损失40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官某因家庭矛盾,故意放火焚烧他人仓储财物,造成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官某在放火后主动报警,并在原地等待民警到来,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在综合其他量刑情节后,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陈思思)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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