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政务法制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行政执法 >>正文

进贤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胡志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4-12-1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纪检监察网

  

  

  

  经中共南昌市委批准,南昌市纪委监委对进贤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胡志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志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私车公养;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应当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私德不修;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案件处理、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志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南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志强开除党籍处分;由南昌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进贤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胡志强,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在职大学学历,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南昌市青山湖区、东湖区,进贤县人大常委会等单位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lsc/202412/t20241217_10540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务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务法制网 zw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