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僵尸船”等河道固废300余吨
时间:2024-12-10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政法网
南昌市进贤县位于鄱阳湖南岸,因其独特的地理环境,素有“三山三水三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之称。 近年来,进贤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河湖保护和治理能力,以“制”促“治”,有效维护了河道水生态环境及防洪安全。 2023年以来,进贤县检察院通过“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制定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单位清理侵占河道的固体废物300余吨,凝聚行政执法和检察保护合力,共同守护该县水清岸绿景美。
2023年10月,进贤县检察院接到县河长办移送的线索,指出废弃钢便桥沉积水中,堵塞河道,影响泄洪。办案检察官与县河长办有关人员现场查看调查取证后发现,2022年某公司为工程需要架设两座钢质便桥,工程竣工后,废弃的钢质便桥一直未拆除,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 进贤县检察院随即向县相关职能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废弃的钢便桥,保障河道行洪安全。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2023年12月,两座废弃钢便桥已全部打捞上岸,并将切割后300余吨钢铁清运完毕,河道恢复原貌。 2024年4月,该院了解到鄱阳湖流域进贤县某水域有一艘“僵尸船”,影响湿地生态环境。 经办案检察官调查核实,这艘船只原为附近村民运送货物所用,停运后船只废置在该片水域中已逾四年,因无人管护,船体出现破损,湖水涌入后,船只便沉积在该水域内。 进贤县检察院及时向县相关职能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积极整改,消除沉船对湿地水域造成的隐患。 相关职能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多方寻找联系船舶所有人,告知“僵尸船”的危害性,并按相关程序实施船舶打捞拆解工作。按船主自愿原则,将船只切割清运,有效维护湿地生态环境。 |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1209/2024120961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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