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消除电梯、消防设施 安全隐患
时间:2024-12-10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政法网
今年以来,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居民小区,开展电梯、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活动开展以来,共摸排线索21条,督促整改 13 部电梯。3个小区在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60余处消防设施整改资金已筹措到位,并完成设施整改。
检查住宅电梯安全 今年8月,该院在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线索后,立即组织开展摸排工作。经调查核实,发现辖区部分老旧小区电梯,存在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张贴不合格、未按规定定期维保、使用责任人不明确等问题。同时,还普遍存在居民楼消防设施年久失修、无法使用的问题。 张先生居住的老旧小区问题较为突出,他向该院办案检察官述说了之前电梯和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我们这里电梯的特种设备检验标志残损不堪,看不清上面的信息,也不知道是不是超期未维护保养。每次乘坐都提心吊胆,生怕出什么事儿。而且,这消防设施很多都是摆设,年久失修,根本无法正常使用。万一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啊!” 该院针对调查核实的问题,向区行政主管单位和负有监管职能的3 家属地乡镇政府送达了检察建议。要求对案涉老旧小区存在的电梯使用、管理不规范,消防设施损害废弃等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该院还邀请属地乡镇政府、社区、小区业主代表参加协商会,共同探讨解决方案。最终,明确了由业主自筹一部分资金,政府给予支持,社区指导业委会的工作方式,来彻底解决老旧小区电梯及消防设备无人管护的问题。 11月27日,该院办案检察官对已完成整改的小区开展办案“回头看”。在某小区电梯门口,居民李阿姨激动地向办案检察官说:“现在可好了,电梯有专人管了。经常有师傅上门检查保养,乘坐起来放心多了。消防供水的管子前几天也换好了,我们住得也更踏实了。真的要感谢检察官和相关单位的努力,为我们解决了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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