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贷得刑
时间:2024-12-10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长安网
近日,经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经查,自2021年4月起,陈某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成立放贷工作室,并雇佣同案人张某、何某等人(均另案处理),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其间,陈某作为涉案工作室老板,负责筹措放贷资金及管理工作室,安排张某对接放贷对象并通过现金及指定的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收付借款及利息,安排何某统计放贷资金、借款人还款情况等。
截至案发,该工作室共计向近40人非法放贷资金共计343万余元,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记者 陈静 通讯员 蔡伟航)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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