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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矫船长获准出海

时间:2024-12-10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长安网

  □记者 陈菁 通讯员 谢艳梅

  “我是一名船员,不会做别的,只会海上作业,也不懂法,因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判了缓刑三年,丧失了工作来源,我是真的后悔不已。现在家里生活实在困难,我在陆地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我只有出海才能赚钱缓解经济困难。现在有公司愿意雇我做船长,但是出海又需要经常离开平潭,这是最令我头疼的问题……”日前,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向检察官诉说着他的大苦恼。

  为切实解决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出海谋生难题,保障其生产就业权益,近日,平潭检察院会同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外出的听证会,对王某某外出申请举行公开听证,把好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出海关。

  在当天的听证会上,各方充分发表意见。经合议,听证小组一致认为王某某的外出活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且其在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良好,外出路线和外出风险可控,让其出海谋生可解决生活就业的实际困难,符合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的条件。

  近年来,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监督工作时观察到,全区的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经济主要依赖于海上作业。对于这些家庭而言,能够获得海上作业许可不仅是他们最为急切的诉求,也是他们成功重返社会并融入正常生活的重要一环。

  “平潭检察院会同社区矫正管理局采取公开听证,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解决难题,既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又传递了司法的温暖,更是为海洋经济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成功践行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听证员吴玲玲说。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gedidongtai_1209/506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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