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检法刑事司法协作平台运行显成效
时间:2024-12-10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长安网
共商 共促 共进
——福州市公检法刑事司法协作平台运行显成效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郑培炀 郑玮明
“大家要重视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处置问题,在办案过程中要重点审查涉案财物的权属、性质、来源等……”
11月2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公安局、检察院召开市公检法刑事司法协作平台第三次研讨会。会上,公检法三家办案人员热烈讨论、积极建言,共同奔赴一场刑事司法的交流盛宴。
如何进一步加强公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福州中院、检察院、公安局创新搭建的刑事司法协作平台,通过近两年的运行,交上了一份可喜的“答卷”。
为增进良性互动,福州中院、检察院、公安局于2023年4月共同搭建福州市刑事司法协作平台,该平台旨在深化监督制约、协作配合,进一步推动信息互通共享,加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对普遍性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并形成共识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平台运行以来已召开三场专题研讨会,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统一适用、“简案快办”机制的完善以及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合理处置等方面形成共识。
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一次研讨会,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存在的问题在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保障认罪认罚自愿性、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为福州市公检法机关办案提供了操作指南。
2023年8月3日召开的第二次专题研讨会,就48小时刑事速裁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在完善办案协同机制、统一规范办案指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了明确的工作计划,推进轻刑案件实现高质量办理。
而在今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三次研讨会上,福州市公安局介绍了48小时刑事速裁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就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良航表示,将继续推动“应办尽办+应裁尽裁”办案模式的拓展延伸、“执法指引+证据标准”标准指引的统一适用、“线下+线上”保障机制的健全完善。
福州市检察院提出关于醉驾案件从重情形的认定相关问题,与会人员互相交换意见。福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喆表示,公检法机关在执法办案理念上要一致,在法律适用标准上要统一,在案件量刑幅度上要均衡,争取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福州中院就如何认定“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相关意见作了交流分享。与会人员就“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具有私有性、紧密性、相当性原则达成一致意见。福州中院副院长陈平表示,对于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处置工作,公安机关要强化对涉案财物的查证和固定,检察机关要注重对涉案财物的认定和审查,法院要做好对涉案财物的审理和执行,确保涉案财物得到合理处置以及后续执行工作有序开展。
福州中院、检察院、公安局将继续充分发挥这个协作平台的作用,加强交流,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共同推动公检法在刑事司法办案中实现“1+1+1>3”的效果,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fazhijianshe_1209/5068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