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芦台检察院与天津宁河区检察院跨区域协作 携手办案 恢复沟渠生态环境
时间:2024-12-1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长安网
□ 王学建
“河道平整了,也没人往里面倾倒生活垃圾了,周边的环境越来越好了。”近日,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对之前被倾倒生活垃圾的沟渠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时,附近的居民这样说道。
今年4月,芦台检察院在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中发现,冀津交界处有条农田灌溉沟渠被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并进行焚烧,可能导致生态环境遭受污染,基于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检察协作机制,向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通报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线索通报后,芦台检察院和宁河区检察院开展了跨区域公益诉讼线索研判座谈会,针对线索所涉违法事实、适用法律等进行细致探讨。会后两地检察机关干警立即对线索进行实地联合调查、同步取证,共同确认违法事实。冀津两地检察机关立案并分别向属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及时全面履职,清理沟渠垃圾,治理并恢复沟渠生态环境。
办案过程中,芦台检察院发挥科技赋能优势,利用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的线索收集+筛选功能,通过搜集社情民意,进一步提高了公益检察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提升了办案质效;针对两责任单位对清理责任互相推诿的情况,冀津两地检察机关主动履职,深入实地评估工作量,协调责任单位,释法说理,晓以利弊,打消了责任单位的顾虑,最终双方共同组织人员、车辆对交界处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其间共计出动人工10余次,车辆30余台次,清理垃圾12吨,并对该处沟渠生态环境进行了治理,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在个案监督的基础上,两地检察机关注重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协同共治,会同属地镇政府联合召开冀津交界区域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座谈会,开展联合整治行动3次,清运生活垃圾27吨,整治效果显著。为了确保整治长效,两地检察机关共同推动相关属地镇政府共同会签了宁河区某镇与芦台经济开发区某镇两地生活垃圾协同治理长效管控机制,确保垃圾从产生到最终处置都能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督,该地区由过去的“两不管”变成“携手管”。
两地相关属地镇政府对检察建议进行回复。7月下旬,芦台检察院与宁河区检察院召开联合听证会,邀请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参与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整改效果进行综合评议,获得高度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是芦台检察院积极落实《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的一个生动实践。2023年8月份,我省芦台检察院、汉沽区人民检察院与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就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修复联动、普法协同等机制落实达成了共识,推动形成跨区域司法协作的合力。自协作机制建立以来,通过跨区域检察协作,深化了冀津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联防联控,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了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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