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检察院走进清河四小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
时间:2024-12-10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政法网
“哪位同学能简单说说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效力?”“宪法在法律中地位最高,效力最强。”“当其他法律的规定与宪法规定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听谁的?”“当其他法律与宪法规定发生冲突时,应以宪法为准。”清河四小三年级的同学们在宪法公开课上积极踊跃回答检察官提出的问题。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大兴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程一帆走进清河四小为全校1200名师生带来了一节别开生面的宪法公开课。
课上,程一帆通过互动式授课讲解了几部同学们熟知的法律,为介绍宪法做好铺垫,让同学们了解到法律家族中每部法律都有自己的调整范围。随后向大家介绍了宪法,并强调宪法之所以不同于其他法律,原因之一在于宪法调整的内容涵盖了所有领域,由此引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为了能让同学们更加直观地了解宪法,程一帆选取贴近同学们生活的事例进行类比,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大家讲解了宪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效力的原因和表现形式。课程最后设置了宪法相关的随堂测试题目,并为参加测试的同学准备了精美的礼品,同学们在积极回答问题的过程中也将宪法知识深深地记在了脑海中。
下一步,大兴区检察院将持续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形式丰富的“宪法宣传周”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容易懂、记得住”的形式,引导广大群众知宪法于心、守宪法于行,共同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图/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zf1/jcdt/202412/t20241210_1670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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