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最大公约数” 江门府院联动共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时间:2024-12-03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政法网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凝聚起府院联动合力,形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最大公约数”,近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江门市司法局共建江门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调解中心汇聚融合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复议调解、诉讼调解等多方资源和力量,旨在构建覆盖全市的行政争议协调处理、实质化解综合治理平台。”江门中院行政庭负责人介绍,为便利群众和各有关单位开展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江门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设立在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将在各县(市、区)设立分中心及若干工作站,重点负责辖区范围内行政争议的预防排查、前端治理、调解化解、府院联动等工作。
调解中心成立后,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商沟通、信息共享、争议共调等相关机制,细化受案范围、工作流程等具体规则,进一步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更好推动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和前端治理。
今年以来,江门中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中做深做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两级法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63件,高效回应人民群众的合法合理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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