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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明年2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4-11-30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长安网

  11月27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48条,在全面实施国务院《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细化和创新性规定。

  《条例》明确规定了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提供的服务事项,要求其完善服务功能、统一服务流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应当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或者进行备案,还应当在服务场所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

  为规范市场活动,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条例》明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安全保护,不得泄露或者违法使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采取垄断、不正当竞争等手段开展服务活动。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5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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