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检察院聚焦“住宿+”新业态
时间:2024-11-30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长安网
永安市检察院聚焦“住宿+”新业态——
消除网约房“隐蔽角落”
□姜伊
近年来,伴随着新业态行业发展,“网约房”爆火,未成年人保护治理难题随之凸显。对此,永安市检察院以“我管”促“都管”,携手各方共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永安市检察院发现当地部分“网约房”等新业态住宿场所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情况,未落实“四实”登记制度等责任,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为守好未成年人网约房住宿“安全门”,永安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磋商,推动开展辖区“网约房”等住宿新业态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对“网约房”的治安管理工作。一方面,联合市公安局召开新业态行业场所管理工作会,进一步明确“网约房”等住宿新业态场所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必须落实“四实”登记制度和“五必须”要求。另一方面,会同市公安局将住宿新业态场所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纳入“春蕾安全员”队伍,并组织全员签署《永安市新业态行业场所强制报告知情书》,引导从业人员从“旁观者”变为“保护者”。
此外,检察干警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对辖区“网约房”、私人影院等新业态行业场所从业者进行专题培训,详细解读强制报告制度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等。并利用具体案例解读强制报告制度的义务主体、履责保障、追责机制等内容,要求从业者切实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将“四实”登记制度和“五必须”要求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fazhijianshe_1128/5032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