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船山区:惩治防一体发力深化清廉国企建设
时间:2024-11-29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我想对同事们说,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在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国资国企警示教育大会上,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原董事长邹某以切身之悔为每一位干部职工敲响“警钟”。
此前,船山区纪委监委在开展国企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时,发现邹某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伙同财务总监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等违纪违法事实。最终,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船山区纪委监委以纠治国企领域腐败问题为切入口,综合运用“纪巡审”联动监督,对全区国有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巡察监督、财务审计,围绕“事、钱、权”全面起底,建立工程项目、融资咨询、招投标等“五本台账”,多管齐下建模分析,发现部分国企财务管理混乱、项目发包不规范、套取资金等问题线索28条,立案17件、处分12人,留置并移送司法机关6人,暂扣、收缴违纪违法所得1612万余元。
“就查处的案件而言,暴露出区属国企党的建设弱化、内控机制不健全等根源性问题。”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区纪委监委研究制定深入推进“清廉+”建设实施方案,将以案促改作为建设清廉国企的关键环节。通过制发监察建议书、以案促改通知书,督促国资监管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企业党支部、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权责运行“一张清单”,完善《遂宁市船山区区属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等12项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围绕财务资金使用、对外投资、购销活动等易发廉政风险领域,梳理排查风险隐患57处,健全企业内部制度106项。
同时,船山区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宣布、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制作警示教育片《错位》,有针对性地在案发单位乃至国资系统开展旁听庭审、参观廉洁教育基地等警示教育活动10场次,对重点岗位和风险岗位人员开展廉洁警示谈话,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411/t20241128_86147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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