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法院:失信限高有成效,主动履行促执行
时间:2024-11-26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长安网
红网时刻新闻11月25日讯(通讯员 杨杰 谭舒婷)“法官,贺某他们的工资我已经转过去了。”近日,被执行人刘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贺某就职于某果业经营部。2021年,由于某果业经营部拖欠贺某工资,贺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果业经营部及其经营者刘某支付拖欠的工资、业务提成及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经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果业经营部及其经营者刘某需支付申请人贺某工资及双倍工资差额共计4666.66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履行,贺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冻结了被执行人刘某的相关银行账户。但刘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还以不接听电话、不露面的方式逃避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某果业经营部及其经营者刘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随后,刘某的日常生活、贷款等受到限制,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刘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明已履行完毕义务,申请法院解除对自己的限制措施。 民生无小事,石鼓法院将持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于故意规避执行的行为,用尽用足各项执行措施,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保障生效文书上的“白纸黑字”能及时变成胜诉当事人手中的“真金白银”。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nograb/646855/69/14486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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