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被执行人学会尊重劳动者
时间:2024-11-16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长安网
核心提示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是民生案件执行中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始终坚持把保障民生权益放在执行工作的突出位置,以“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让劳务者流汗不流泪。
办案人:耿立秋
职务: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郭某为沈阳某公司员工,在为用工单位的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屋面板断裂,导致郭某跌落摔伤。双方在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但由于被执行人深陷债务危机,并未如期给付约定款项,郭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我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决定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一处房产。被执行人终于开始正视本案,接受了法院的传唤。
我与被执行人认真交流了很久,对于对方的困境我非常理解,但我同时也对其进行教育和引导,让被执行人意识到,一个成功的公司,不能仅仅追求商业利益,更要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终于,被执行人将应承担的责任重新考量,考虑到郭某的困难处境,在债务缠身的情况下,决定先行给付一直拖欠郭某的案款。法院的公正执法,让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而被执行人的转变,也让我看到了执法的意义。
在本案中,我适时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综合运用调查手段,积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推动本案执行完毕,成功维护了申请人郭某的权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当知晓本案结案的那一刻,郭某喜极而泣。这泪水中包含着太多的情感,有苦难过后的欣慰,有对正义的感慨,也有对未来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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