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冻结催履约 劳务工资有保障
时间:2024-11-02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长安网
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账户,促使被执行人当场还款,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成功执结。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宁化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还款。然而,调解协议生效后王某仅还款3500元,未再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向宁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被执行人王某的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等。发觉账户被冻结后,王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询问原因,并说明情况。考虑到王某实际的经济情况,承办法官再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同意进行以分期的方式进行还款。
最终,双方当事人按约到法院签订和解协议,王某当场还款1500元,双方约定剩余款项由王某于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曾显国 张祥明)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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