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政务法制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法制天地 >>正文

禁渔期顶风作案 非法捕捞被判刑

时间:2024-11-02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长安网

  近日,经诏安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杨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3个月。

  2023年7月,杨某在禁渔期间驾驶一艘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件的“三无”船舶,从广东饶平港出发前往台湾浅滩附近海域作业。其间,杨某指挥船员使用事先准备好的网目尺寸为24.8mm的单船有翼单囊拖网,以拖网作业的方式捕获鱿鱼、巴浪鱼、马鲛鱼等,净重共845.96千克。捕捞过程中因机器故障原因抛锚上岸检修,后被海警执法艇当场查获。

  经鉴定,杨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对该渔区附近海域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生态环境损害价值为10万多元。案件被移送检察院后,检察官对杨某释法说理,杨某坦白交代、自愿认罪认罚,并及时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钟超君 杨思燕)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fazhijianshe_1101/4936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务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务法制网 zw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