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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转账转错人?不当得利应返还

时间:2024-10-26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平安网

  

承办法官对刘军(化名)开展调解。李浩然 摄

  新疆平安网讯 10月21日,新源县人民法院那拉提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微信转错账要求返还的不当得利案件。

  刘军(化名)与王强(化名)是高中同学。10月1日,刘军准备向其表弟王强强(化名)微信转账时,没有看清备注姓名,将2500元误转给王强。发现后,刘军要求王强退回转款。王强认为刘军语气强硬,一气之下领取转账并拉黑了刘军。10月8日,刘军将王强起诉至新源县人民法院那拉提人民法庭。

  开庭审理时,承办法官认为案件金额不大、案情明了,决定对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法官劝解刘军摆正态度,又劝解王强,即使刘军转错账且语气生硬,但这笔钱王强确实不该领取,属于不当得利。

  10月21日,经过承办法官劝解,刘军与王强握手言和,王强将2500元转回给刘军。

  法官提醒:

  转账人在转账时要注意核对收款人是否正确,避免后续纠纷;收款人在发现误收错误转账后,不要秉持他人犯错在先,自己只是被动接受的观念,也应积极退还。


原文链接:http://www.xjpeace.cn/content/2024-10/25/content_54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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