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法院执结一起涉两名被执行人侵权赔偿案
时间:2024-10-26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长安网
灵活施策 “执”解民忧
——松溪法院执结一起涉两名被执行人侵权赔偿案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林丽思
“谢谢你们,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近日,松溪法院执行法官依法能动履职,妥善执结了一起涉两名被执行人侵权赔偿案件,拿到赔偿款的黄某及家属感激地说。
2021年12月13日,董某将案涉山场承包给周某等人采伐。当月,周某、黄某等人到其所承包的山场采伐林木,黄某不慎被周某锯倒的树木砸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因协商赔偿无果,黄某遂将董某、周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董某赔偿黄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6418.06元,周某赔偿黄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66045.16。判决生效后,董某、周某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黄某向松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冻结董某、周某的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账户,并查封他们名下房产,但周某、董某仍拒绝履行赔偿义务。
考虑到房产处置周期长,若等待房产处置,黄某生活困顿的局面短期内得不到缓解,调解更有利于案件的解决。但两名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情绪较为激动,“面对面”调解,可能会激化情绪,执行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因人施策,逐一“击破”。一方面,法官联合茶平乡司法所,从情理法等多方面展开调解,就法定的赔偿项目、赔偿数额等进行释法析理。同时,多次上门调解,与周某进行充分沟通,权衡利弊得失,并严肃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周某态度逐渐缓和。
最终,在法律威慑与联动调解下,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周某、董某一次性履行赔偿义务。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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