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政务法制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法制天地 >>正文

驾驶证考场里应外合,3名被告人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刑

时间:2024-10-19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平安网

  

  新疆平安网讯9月28日,新源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

  2021年1月至2023年3月,乃某、仇某、米某通过给驾考考生提供针孔摄像头、迷你耳机、信号发射器等作弊工具,先后组织15名考生在机动车驾驶证理论考试中作弊。乃某、仇某、米某分别非法获利为88400元、40780元、129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乃某、仇某、米某以牟利为目的,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多次组织他人考试作弊,情节严重,行为均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在犯罪过程中,乃某、仇某作用相对较大,应以主犯论;米某作用相对较轻,以从犯论。鉴于3人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且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退赔了全部赃款,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

  9月28日,新源县人民法院依法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乃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仇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米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原文链接:http://www.xjpeace.cn/content/2024-10/18/content_5427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务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务法制网 zw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